近日,住建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明確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各省市住建部門要參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工作。
有著十多年歷史、一再延長注冊期的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終于要完成使命、準備退出歷史舞臺了!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
取消項目經理認證后,實行過渡期,2003年到2008年是過渡期,有項目經理證和建造師證的都可以當項目經理。后來有些地方因為一級建造師考試通過人數不夠,過渡期又延長了5年,過渡期滿后失效。
臨時一級建造師和正式的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企業招標投標、資質評審和個人資格管理的依據,彌補了市場上一級建造師的缺口。
另外,有臨時一級建造師證考一級建造師時,如果符合下面條件,可以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按照《職業資格目錄》要求,除139項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其他職業資格。“一級臨時建造師”并不在這139項職業資格以內,為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深化建筑業“放管服”,勢必要予以取消。這種情況和此前的“八大員”一樣。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場上還有2萬多一級臨時建造師存在著。至于二級,那就更多了。不過擁有臨時證書的都是一些年紀大的人群,市場少了一些可用的證書,短期可能會有一些影響,但影響不大。
住建部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國建筑領域專業人員的管理,同時這也進一步提升了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價值。
對于已經擁有一建證書以及準備報考一建的考生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重磅好消息!說明今后一建證書越來越值錢,含金量也上升了一個檔次。
附文件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
建辦市〔2019〕5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
為深入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職業資格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的要求,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現將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二、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三、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
(國人部發〔2004〕16號文)第七條規定:
第七條: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
(二)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參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9日